湖北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试点县建设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9月3日讯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创新探索“两山”转化的实践途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试点县建设工作。

  湖北省林业局发布了试点县建设申报细则,明确了试点县建设工作申报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支持林业发展政策有效落实;二是森林资源较为丰富,森林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林业经济在县域经济中较为突出,林业产业特色鲜明,各类社会主体投资林业建设的比重较大、对林业发展贡献大;四是“两山”转化基础较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以乡镇、村、小流域等为单元的转化典型案例。

  文件强调,近3年存在三种情况之一的县(市、区)不得申报:一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绿盾行动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各类专项督查中存在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的;二是未完成国家、省政府下达的林业重点工作任务的,以及重点林业工程国家级核查不合格的;三是连续三年森林火灾数量、过火面积在全省排名前三位的;发生重大及以上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或者对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严重损毁古树名木、外来物种入侵处置不力的;因重大林业生态问题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约谈、挂牌督办的。

  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向省林业局提出申请。然后试点县通过竞争方式产生,经公示后由省林业局发布。省林业局整合中央和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试点县建设项目进行资金奖励,并给予政策和项目倾斜。试点县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考核,对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县市将进行调整。(湖北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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